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_成品油价格管理办法历年变动
1.汽油价格为繁调整
2.1月14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作调整
3.油价什么时间调整一次?
根据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原则来说,目前油价调整时间是十个工作日调整一次。
简单来说,国内成品油的价格是根据国际油价价格的走势进行判断的,每十个工作日调整一次。如果在这十个工作日内,国际油价是上涨的,那么国内油价就上涨一次。如果在这十个工作日内,国际油价是下降的,则国内油价就下跌一次。
2021年的10月9日晚间24时,国内打开了新一轮的成品油调整窗口。此前根据各机构的推算预估,加满50升油箱所增加的费用可能会在每升7元-12元左右。但是随着调价窗口的打开,成品油价格的增加也就一目了然了。
汽油价格为繁调整
《成品油价格管理办法》《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实施细则》。《成品油价格管理办法》《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实施细则》这些文件规定,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供求关系为基础,以国际油价变化为参考,结合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和能源安全等因素,科学确定调整幅度和频次。
1月14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作调整
国际油价近期连续回升,创四个月以来新高,而国内油价在四个月内3次调整,频率之高前所未有。邓郁松认为,尽管《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并没有量化的具体指标表明油价在什么价位、什么时候该调整,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频繁调整将成为今年常态。
中国经济网记者作了一个粗略统计:2005年3月至今,汽油出厂价共12次调整,其中8次上调,累计涨幅1980元;柴油出厂价共10次调整,其中8次上调,累计涨幅1670元;航空煤油出厂价共调整8次,其中6次上调,累计上涨910元。总体来看,涨价成为国内油价调整的“主旋律”,跟涨不跟跌现象一直以来饱受质疑。对此,邓郁松分析,这是因为3年来我国原有的定价机制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而照现在新机制的执行情况,这种现象有望改观。
在邓郁松看来,按照目前油价调整的实际情况,新机制从执行层面与以往有着很大区别,这是好现象。“希望这种机制能坚持下去,密切跟踪,那么将来随着国际油价的回落,国内油价也能适时跟跌。”
大幅波动仍是未来国际油价主基调
作为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中国对进口石油的依存度已接近50%,高油价几乎成为中国无法避免的刚性开支,油价动荡也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及资本市场不可忽视的因素。随着新定价机制的实施,中国油价逐渐接轨国际,将越来越紧密地随国际油价调整,因此对国际油价未来趋势的判断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预测国际油价也许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因为很少有人能够真正揣摩透它的脾气,即使是极其专业的投资机构也常常失手。”邓郁松在他参与撰写的《中国经济报告》如此叙述,因此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访时,他更多地倾向于发表自己的判断,和陈述理由:“我的判断是,油价大幅波动现象短期内难以改变,我个人认为今年的趋势是前低后高。”他认为四个主要因素影响国际油价走势:一是石油需求形势,目前由于金融危机影响,全球需求量下降;二是石油集中,欧佩克和俄罗斯对油价走势仍有控制能力;三是货币因素,美元走势的影响;四是石油公司成本居高不下,以致油价长期低于40美元不现实。
邓郁松认为未来几年国际油价“走高比走低的概率更大”,而种种因素变化导致中国油价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具备外在条件”。而对于这次油价上调,他认为并不影响部分地区价格促销,因为去年四季度以来成品油市场,尤其是柴油市场由于需求量下降,短期内存在供过于求的压力,库存需要释放。(记者 牟修锐)
油价什么时间调整一次?
国家发改委宣布,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于1月14日24时开启。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自2019年12月30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2020年1月14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2019年12月30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因此不作调整。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预计,产油国加大减产举措、贸易摩擦局势缓和,市场对未来预期的乐观情绪短期内仍将支撑原油市场。
在当前全球原油产需基本平衡的情况下,消息面的因素将加大油价波动幅度,因此,仍需密切关注产油国产量政策执行及变化情况。2019年内,国内成品油调价呈现“十五涨六跌四搁浅”的格局。
作者:郝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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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调整一次。
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第七条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扩展资料: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有关成本费用参数。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全省统一最高零售价格。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考虑运杂费增减因素合理安排省内非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
中国网——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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