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油价是哪个部门决定的_中国油价以什么为标准
1.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 "十个工作日一调"原则是什么意思
2.中国过高的油价违反了哪些法律
国际油价一度由被称为“石油七姐妹”的跨国企业控制;后来,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成立,以打破这些寡头的垄断,并带头在国际原油定价;后来,进口国也要求发生,买方领导的美国也参加了,共同谈判和确定石油价格。
扩展资料:
国际油价的定价权,意味着一个国家有足够的话语权在制定国际油价时,即一个国家通过政策调整影响国际油价的能力。有权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对国际油价进行定价,避免陷入被动局面。自2004年以来,中国推动中石油在期货上市,旨在争夺石油定价权,以改善国际油价波动对中国经济造成的损害。
意义是:
石油不仅是一种纯粹的商品,还包含太多的金融和政治因素。因此,石油问题绝不是简单的商品问题,石油市场也绝不是简单的商品市场。拥有石油价格的定价权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石油定价和交易货币的多样化是一种必然趋势。中国必须确立石油交易的“市场价格”以及石油融资战略。中国应鼓励更多企业进入国际石油金融市场,积极尝试以人民币结算,逐步建立石油期货市场,以有效应对油价波动。
到目前为止,金融市场越来越发达,资本博弈已经成为影响油价的关键。纽约商品原油期货, 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和迪拜原油期货已逐渐成为国际油价的“风向标”。
中国在国际石油市场上没有很大的发言权,也就是说,它无权对国际石油价格进行定价。随着国际油价变化的加剧,中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这类麻烦在中越来越频繁。从国际经验来看,许多发达国家的国内油价都与国际油价直接挂钩,但国际市场上频繁而大幅度的油价波动对其企业的生产经营影响不大。其中一个关键是,他们有一系列避险手段,包括参与期货石油交易。
中国缺乏联合谈判机制。无论是石油还是钢铁、铁矿石等领域,都没有建立联合对外谈判机制。正因为如此,中国经常遭受损失,因为它无权在类似的国际市场上发言。例如,日本新日铁公司率先与力拓公司达成铁矿石价格协议,随后韩浦项制铁接受了日本和澳大利亚之间达成的合同价格。当然,原油的市场机制不同于其他领域,这决定了石油谈判不仅困难,而且需要超级智慧。
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 "十个工作日一调"原则是什么意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2013年成品油价格机制修改完善以来,运行总体平稳,国内成品油价格更加灵敏反映国际市场油价变化,保证了成品油正常供应,促进了市场有序竞争,价格调整透明度增强,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2014年下半年以来,世界石油市场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成品油价格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问题。鉴于此,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一)设定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下限水平定为每桶40美元,即当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下调。
(二)建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40美元调控下限时,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设立专项账户存储,经国家批准后使用,主要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及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等方面。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三)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四)简化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发展改革委不再印发成品油价格调整文件,改为以信息稿形式发布调价信息。
供军队用成品油价格按既定机制计算确定;航空汽油出厂价格按照与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汽油供应价格保持1.182:1的比价关系确定,均不再发布。
二、印发《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根据近年来《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情况及此次成品油价格机制完善内容,修订并形成《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做好相关配套工作
(一)确保市场供应。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继续发挥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组织好原油和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持合理库存,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调度,保障市场供应。
(二)维护市场秩序。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三)加强市场监测。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密切跟踪新机制运行情况,积极协调解决机制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取应对措施,确保新机制平稳运行。
(四)做好宣传解释。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正面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完善机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月13日
中国过高的油价违反了哪些法律
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 "十个工作日一调"原则,即国内成品油的价格根据国际油价价格的走势,每十个工作日调整一次,在十个工作日日,国际油价累计是上涨的,国内油价就上涨调整一次,在十个工作日日,国际油价累计是下跌的,国内油价就下跌调整一次。
但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为节约社会成本,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扩展资料
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原因
1、调价时间滞后,未能及时灵敏地反映市场变化
现行国家确定的成品油销售中准价,是要在国际市场三地价格加权平均变动超过一定幅度时才作调整,每次调整至少也在一个月以上,有时几个月不动。特别是国际市场变化并不完全反映国内市场,按其确定国内油价则难以反映国内市场的真正需求,既误导生产也影响销售。
2、机械接轨,扭曲了市场的正常需求
1)定价水平忽高忽低,每次调价吨油在200元上下并不鲜见,致使提价要么过高,实际价格达不到,所定价格形同虚设;要么降价过低,达不到促进生产的目的;要么调价滞后,所调价格时过境迁,使得国家指导价起不到指导作用。
2)世界各地成品油消费结构、习惯及季节变化等,与国内市场不尽相同,而且国内各地市场的需求情况也不尽相同,按照国际市场油价制定国内价格,同国内市场的实际状况必然有出入。
3、透明滞后的定价机制,刺激投机,干扰正常的经营和市场秩序,使定价异化,没有达到稳定市场的目的,带来经营者不平等的市场机遇
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与国际市场变化滞后一个月,给投机经营预留了较大空间,刺激囤积居奇等投机行为。
4、原油价格与成品油价格接轨不对称,影响了成品油生产经营的正常安排
原油完全按照国际油价变动情况,每月1日进行调整,而成品油价格调整则有一个稳定的区间。因此,往往形成原油大幅度提价,成品油价格不提,原油降价,成品油不降,生产企业原油进价与成品油销价不匹配,不利于产销衔接。
百度百科-成品油定价机制
中国的油价高低并不违法任何法律,因为油价的上升还是提高,是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我们国家进口和生产原油的成本进行必要的调节。
调价权在中央机构发改委手中,三桶油只是生产企业,不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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